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延伸阅读
员工自行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有税优识别码,5月份未及时扣除,能否在6月份一并扣除?
在个税APP补缴个税,没有扣款的按钮如何处理?
个人股权转让价格为0元,是否可以零申报个人所得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