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有何规定?

华审网 2024-09-18 4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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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有何规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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