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延伸阅读
个人取得教育部颁发的“特聘教授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年度汇算时,收入不超过12万元,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年度汇算标准申报,有补税该怎么享受免申报操作?
境外所得,是否可以适用简易方式申报?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