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延伸阅读
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填哪个申报表?
买卖股票怎么缴纳增值税?
企业赠送礼品给本单位以外的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认应纳税所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