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个人因在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延伸阅读
收入不达5千,还需要交个税吗?
个体工商户计算经营所得时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吗?
税收和收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没有查到,怎么办?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