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年度汇算时,受雇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方式进行确认,与书面确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让单位代办确认更方便。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延伸阅读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来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功能入口在哪里?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办理地点?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税款所属期选择2020年4月,但是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报表填写页面,跳转的年份是1899年的,这是什么原因?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