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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如果房产出租一段时间未到期而租客违约,那么企业收取违约金并没收的押金应该怎么开具发票?如果房产出租还未发生租赁时租客就直接违约的情况下,企业收取违约金并没收的押金应该怎么开具发票?

2025-03-1374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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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如果房产出租一段时间未到期而租客违约,那么企业收取违约金并没收的押金应该怎么开具发票?如果房产出租还未发生租赁时租客就直接违约的情况下,企业收取违约金并没收的押金应该怎么开具发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浙江省补充:前者属于价外费用应按适用简易征收率开具发票,后者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得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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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如果房产出租一段时间未到期而租客违约,那么企业收取违约金并没收的押金应该怎么开具发票?如果房产出租还未发生租赁时租客就直接违约的情况下,企业收取违约金并没收的押金应该怎么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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