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8)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供应商已认证抵扣发票,涉及退货,怎么处理?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需要哪些资料?
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且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受让方怎么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