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角是否属于农产品注释范围内?
2025-05-1610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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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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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皂角是否属于农产品注释范围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皂脚是碱炼动植物油脂时的副产品,不能食用,主要用作化学工业原料。
因此,皂脚不属于食用植物油,也不属于农业产品的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皂脚,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皂脚,增值税适用征收率为3%。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