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的中央分成和湖北省分成部分,由缴费人向湖北省税务部门申报缴纳;重庆市分成部分,由缴费人向重庆市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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