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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承担员工在国内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缴纳个税超过原居住国的部分,要怎么计算个税?

2023-01-09478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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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外资企业承担员工在国内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缴纳个税超过原居住国的部分,要怎么计算个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雇主为其雇员负担超过原居住国的税款的税务处理: 应按其雇员的实际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有些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的机构场所,为其受派到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负担超过原居住国的税款。

三、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工资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按该雇员的实际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应按其雇员的实际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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