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是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果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一般纳税人自己开发房地产售卖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吗?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要查验,怎么查验?
个人采取预收款方式出租不动产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