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上一年度个税年度汇算未办理影响本期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单位怎么申报?
核定征税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