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
二、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延伸阅读
不适用简易申报等情形的定期定额户怎么申报?
非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服务取得的现金收入按什么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办纳税人套餐申报方式选错了怎么修改?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