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在事中核查时发现核查情况与纳税人承诺不一致的,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再予办理。对在事中事后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税务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改正、进行处理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虚假承诺行为认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
延伸阅读
融资租赁的房产按什么缴纳房产税?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中,“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怎么计算?
需注销的纳税人怎么办理注销所属期应申报税(费)种的申报及税款缴纳?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