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对于同一物所享有的所有权不分份额,共享权利同担义务,所以亦无转让份额之问题。换言之,各共同共有物的所有权属于共有人全体,而非按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故对该共同共有物的全部,共有人并无应有部分存在。这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最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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