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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试中,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2023-02-21348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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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济法考试中,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査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③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④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⑤权属有争议的;

⑥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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