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1: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如何计算当季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1.不超过100万元所得部分:50×12.5%×20%=1.25万元 2.预缴应纳所得税额:1.25万元。
举例2:年应纳税所得额250万元,如何计算当季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1.不超过100万元所得部分:100×12.5%×20%=2.5万元 2.超过100万元所得部分:(250-100)×25%×20%=7.5万元 3.预缴应纳所得税额:2.5+7.5=10万元。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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