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本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注释:条款失效,本文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相冲突的内容同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注释:部分条款废止。废止第五条第(一)(十)项。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2号。 注释: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第二条第(二)项、第(十八)项;废止第二条第(十)项第3目。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废止文件、条款目录》见附件7。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