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未完成个人所得税按什么品目征收?

华审网 2023-02-28 263次阅读
导读:
股权转让未完成个人所得税按什么品目征收?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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