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华审网 2023-02-28 683次阅读
导读: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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