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中,定金有什么规定吗?

华审网 2023-03-02 368次阅读
导读:
经济法考试中,定金有什么规定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退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

3、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4、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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