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政策计算占比的销售额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开始计算吗?

华审网 2023-03-09 293次阅读
导读:
加计抵减政策计算占比的销售额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开始计算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一般纳税人在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也需要参与计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不需要区分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或者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

你公司应按照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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