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中,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合伙企业怎么办?

华审网 2023-03-09 350次阅读
导读:
合伙企业中,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合伙企业怎么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合伙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合伙企业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合伙企业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荒业,合伙企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合伙企业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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