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预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期限?

华审网 2023-03-18 250次阅读
导读: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预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期限?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