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办理个税年度汇算补税的情形有哪些?

华审网 2023-03-18 651次阅读
导读:
应当办理个税年度汇算补税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常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2、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4、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5、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依据: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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