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依据: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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