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依据: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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