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公司在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华审网 2023-03-30 607次阅读
导读: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在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目前《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一定期限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合法存续的期限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可:

第一,该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第二,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三,经国务院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2、发行人已合法并真实取得注册资本项下载明的资产。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黄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6、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7、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8、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

9、发行人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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