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主表第23栏怎么填写?

华审网 2023-04-03 1164次阅读
导读: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主表第23栏怎么填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第 23 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等有关税收政策可扣减的增值税额,按照规定可填列的减按征收对应的减征增值税税额等。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 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 19 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 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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