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由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但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且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应填写。
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 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不需要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