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吗?

华审网 2023-04-04 384次阅读
导读: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1、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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