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什么情形?

华审网 2023-04-04 37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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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什么情形?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发行条件方面,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2)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

(3)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冋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优先股后不再符合本条第(1)项情形的,上市公司仍可实施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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