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是否征收增值税?

华审网 2023-04-06 238次阅读
导读:
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是否征收增值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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