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活动中,不构成“内幕交易罪”的情况由哪些?

华审网 2023-04-10 562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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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活动中,不构成“内幕交易罪”的情况由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6号)中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刑法上的内幕交易行为:

(1)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

(2)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指令、计划从事相关证券、期货交易的;

(3)依据已被他人披露的信息而交易的;

(4)交易具有其他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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