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需注意: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缴纳增值税后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申请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除以上情况外,个人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不得代开,凡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均可以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而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
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