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异地从事建筑工程,其中某月份收入12.8万元,当月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吗?

华审网 2023-04-13 457次阅读
导读: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异地从事建筑工程,其中某月份收入12.8万元,当月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企业,4月份收入没有超过45万元,当月不需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如果该企业4-6月在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收入超过45万元,应按建筑工程收入全额预缴增值税;如果4-6月未超过45万元,仍不需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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