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什么规定预缴增值税?

华审网 2023-04-17 269次阅读
导读:
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什么规定预缴增值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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