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可以扣除次月的销售退回额之后再确定是否适用1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华审网 2023-04-18 230次阅读
导读:
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可以扣除次月的销售退回额之后再确定是否适用1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

因此,发生销售退回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以本期实际销售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15万元(月)以下免税政策。

【温馨提示】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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