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增值税优惠吗?

华审网 2023-04-20 178次阅读
导读:
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增值税优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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