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享受疫情捐赠全额扣除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华审网 2023-04-21 229次阅读
导读:
企业享受疫情捐赠全额扣除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享受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个人享受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号)有关规定执行;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应当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企业和个人取得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作为税前扣除依据自行留存备查。

依据: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