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华审网 2023-04-21 258次阅读
导读: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为切实减轻有关人员及其单位负担,此次对上述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时,支付单位无需申报,仅将发放人员名单及金额留存备查即可。

依据: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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