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有什么规定(票据上的次债务的消灭时效期间)?

华审网 2023-04-24 428次阅读
导读:
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有什么规定(票据上的次债务的消灭时效期间)?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汇票: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起算方法同上。

(2)本票: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回为2年。起算方法同上。

(3)支票: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回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计算。

(4)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6个月,自被拒绝 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算。根据《票据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这一期间,不适用于对出票人、汇票承兑人的追索权。

(5)汇票、本票、支票的被追索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3个月,自'清偿口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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