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并未明确规定票据时效的中止、中断问题。《票据法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的,只对发生时效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基于该规定,票据时效期间可以发生中断。进而,也应可以发生中止。但是,票据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只对发生时效中止、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持票人对其他票据债务人的票据时效的计算方法,并不因此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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