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热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