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是指收款人根据买卖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
收款人办理托收,应制托收凭证,盖章后并附发运证件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
收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按照托收范围、条件和托收任证写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査无误的,将有关托收凭证连同交易单证,一并寄交付款人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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