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前可以办理占有产权登记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华审网 2023-05-03 1239次阅读
导读:
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前可以办理占有产权登记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前30日内通过所出资企业申办占有产权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2)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

(3)企业章程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出资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应该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核批复的或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证;

(5)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捡资报告,其中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6)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所出资企业持产权登记机关核准后的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注册登记,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30日内由所出资企业向原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新设企业产权登记证,同时提交新设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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