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主管财政部门履行哪些职责?

华审网 2023-05-03 719次阅读
导读:
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主管财政部门履行哪些职责?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管理机关为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负责中央金融企业及其子公司和投资实体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同级地方政府出资的金融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和投资实体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各级主管财政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确认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归属、理顺产权关系,核发产权登记证;

(2)统计、汇总和分析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变动情况;

(3)监督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类企业的出资行为;

(4)对金融类企业产权被司法冻结等产权或有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5)检查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状况;

(6)向上级主管财政部门报送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产权变动状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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