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要对相关资产进项评估?

华审网 2023-05-03 751次阅读
导读:
什么情况下要对相关资产进项评估?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本节以下统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4)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5)产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

(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9)资产涉讼;

(10)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避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金融企业除以上情形外,有资产拍卖、债权转股权、债务重组、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抵押或者质押、处置不良资产等情形的也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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