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接受其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是否可以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华审网 2023-05-04 168次阅读
导读:
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接受其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是否可以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接受其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不得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企业可以代会员向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并据以抵扣进项税额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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