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下列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被划转企业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次)的审计报告或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直接进行账务调整,并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
(1)自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本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其他所出资企业的;
(2)由上级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在上、下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之间的无偿划转;
(3)由划入、划出方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在互不隶属的政府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之间的无偿划转;
(4)由政府决定的实施政企分开的企业,其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持有的;
(5)其他由政府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国有経济布局、结构调整和重组需要决定的无偿划转事项。